近日,七届霍林郭勒市委第十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对达来胡硕苏木、莫斯台街道及10个嘎查村社区反馈了巡察情况,标志着我市圆满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七届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共覆盖85个部门党组织,包括46个行政机关、34个企事业单位、5个苏木街道并延伸巡察23个嘎查村社区。
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扎实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在综合运用常规巡察的同时,将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机动式”巡察融会贯通、交叉使用。七届市委共组织开展15轮巡察,其中,对人防、扶贫、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5次,对住建、财政等部门开展上下联动巡察3次,对民政局等8个部门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对公安局、法院进行了提级巡察。通过发挥不同巡察方式的制度优势,有效保障了我市如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七届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七届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1182个,巡察期间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85个;按照归口办理原则,向市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移交追责问责问题114个,各部门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累计约谈、通报批评领导干部109人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05件,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69人。巡察工作震慑作用发挥更加有力,扎实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紧盯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认真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对十三轮80个部门党组织进行整改督查,督促各部门完成整改问题1056个,整改率89.3%,推动各部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852个,追缴违规资金445.88万元。根据督查评估结果,向72个部门党组织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对7个整改不到位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巡察有关情况,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对应分管领导同志抄送,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存在问题,有效做到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系统总结本届市委巡察工作情况,固化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统筹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根据巡察对象数量,合理安排巡察轮次。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成七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和梳理,确保整改问题“清仓见底”,为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