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1日,八届霍林郭勒市委第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经市委批准,八届霍林郭勒市委第一轮巡察对应急局、文旅局、统计局、信访局、工商联、民委6个部门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10月8日至11日,各被巡察单位陆续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在动员大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办主任作动员讲话,传达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动员会照片合集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强化直面问题的勇气担当,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以本轮巡察为契机,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如实反映情况,抓好整改落实,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以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为重点,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情况,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以及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十四五”规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等情况,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本轮巡察时间为60天左右,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群众意见箱,并安排专人接访,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9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