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结对共建”活动方案
按照中共霍林郭勒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直属机关党工委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霍直党发﹝2021﹞13号)通知要求,制定党建结对方案如下。
一、活动方式
按照结对分配任务,与市委办党支部结对,通过“互学、互助、互建、互进”,互查基层党建工作不足与差距,互享交流借鉴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促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6日——12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方案》(霍组通字﹝2020﹞9号)的要求,通过调研指导、召开研判会议,结合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行动,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
3.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党性修养,学以致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4.对开展情况自行进行评估定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对共建”活动结束后,积极配合直属机关党工委进行验收,分类定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在“结对共建”活动中,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