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与相关政策;
二、协助房屋征收区域的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做好改造区域相关手续的办理和完善工作;
三、协同征收区域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征收范围内房屋、人员等基本信息的采集、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有关房屋征收的相关补偿政策协同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制定安置补偿协议;
五、负责对所属的项目进行对接、跟踪,并配合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对安置补偿协议的审核;
六、在房屋征收改造指挥部的共同领导下对征拆区域内的征拆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七、协助单位财务和市相关部门结算征收补偿费用、过渡费及委托房屋征收、拆除费等各类补偿费用;
八、负责协同房屋征收指挥部对委托的房屋拆迁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及存档工作;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