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2021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报告
上传时间:2021-12-25 12:27     访问人数:41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2021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报告

 

年初以来,市委编办在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选人用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学深学透《干部任用条例》。把学习贯彻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立党为公,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事业选人,实行考察任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打破论资排辈,扩大选人的视野,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选准用好一批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把民主测评关,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把公示关。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 “编制就是法制”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要求,依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全市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二是缺乏专职人事干部,我办没有人事科,相关工作由监察股人员兼任。三是人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由于都放在组织部和人社局,目前没有单独设立干部人事档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熟练掌握《条例》各项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二是继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和体制机制,加强对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三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破解严控编制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重点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领域进行体制职能及机构编制调整优化。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