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上传时间:2022-01-04 15:17     访问人数:93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通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卫健字【2021】221号),结合医院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提高患者满意度,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三、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春友

副组长:刘庆东、祁宝宇

 员:包文明、包金德、刘克强、贾  韬

国栋坤、佟艳安、王启明、李春玲

王丽娟、陈岩梅、林晓静、刘  城

张大成、王锐光、于幸欣、薛红莲

张梓汐、刘美鑫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主任张梓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负责行动计划实施有关工作。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一)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综合办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部门:各科室。

  (二)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科室微信公众号、医院工作群等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部门:各科室。

  (三)开展集中学习。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综合办制定学习计划下发各科室,各科室以本科室为单元定期(每月15日前)组织专题学习,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行风管理队伍,由综合办2名同志专职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科室:综合办。

(六)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本级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械、医保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

(七)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

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

责任科室: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

  六、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八)细化明确“红包”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纳入行风建设(医德医风)、九项准则考核内容,融入绩效考核综合管理。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九)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举报途径。

责任科室:综合办。

(十)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综合办。

(十一)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责任科室:综合办。

  七、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十二)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责任科室:各科室。

(十三)严守各项招采纪律。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院各项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责任部门:药械科。

  (十四)严控药品耗材使用。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十五)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八、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牵头部门:综合办。责任科室:各科室。

  (十七)发挥机制作用。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联动,努力构建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责任科室:综合办。

  (十八)加强宣传引领。加强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总结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

责任科室:综合办。  

(十九)开展典型带动。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样本医院,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逐步推动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

责任科室:综合办。

(二十)严肃处罚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牵头部门:综合办。

附件1: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廉洁从业承诺书

附件2: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学习计划表

    附件3: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行风建设廉洁从业考核标准

 

 

 

中共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廉洁从业承诺书

一、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至诚至爱,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三、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开其处方院外购药。

四、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转诊转院病人。

五、不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违规使用高值耗材。

六、格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息者抽时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等

七、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九、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治疗活动。

十、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语、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等;耐心解答息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

十一、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十二、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私收费、不乱收费。

十三、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月  日

 

 

 

 

 

 

 

 

 

附件2:霍林郭勒市中蒙医医院

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学习计划表

时间

学习内容

学习范围

备注

2022年1月

每月初下发各科室

各科室

 

 

 

 

建档资料包括学习内容、照片、签到等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