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全区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表彰会议召开。在全区公安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表彰奖励中,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张彬获得“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张彬,男,蒙古族,现年40岁,中共党员,三级警长。
2000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宝日呼吉尔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特警大队大队长,现任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张彬同志从警二十一年如一日,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甘当公仆,以一名公安民警的智慧与执着,守卫着霍林郭勒这座草原煤城的安宁。
因工作成绩出色,张彬同志曾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局先进工作者;2001年10月被霍林郭勒市严打指挥部评为“严打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11月被通辽市公安局评为“破案追逃保大庆”先进个人;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4年被授予“最美通辽人”荣誉称号;2015年、2019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2月被通辽市公安局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二、英勇无畏保平安
2008年,经过巡警大队和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磨砺,张彬同志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鉴于其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调至刑警大队担任副大队长。此后在从事刑警工作的近六年时间里,他参与侦破刑事案件260余起,其中包括重、特大案件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抓获逃犯9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鉴于张彬同志在破获2010年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中的突出表现,自治区公安厅为张彬同志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三、以身作则树典范
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可张彬同志却有这样一股劲: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更要钻一行。
2014年4月,张彬同志被调至特警大队任大队长。特警是个新成立的警种,人员多、经费少、任务重。面对新的岗位、新的挑战,张彬同志同志不等不靠、主动出击,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人员素质;加强业务技能训练,提高实战本领。在张彬同志的带领下,特警大队以雷厉风行的作风践行“六分钟”接警圈的庄严承诺,一次又一次的出色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张彬同志这个“当家人”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
只要有警灯闪烁的地方,都能看到张彬同志忙碌的身影。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在位守卡制度,为平安霍林郭勒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四、身先士卒尽职守
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国。张彬同志所在的特警大队闻令而动,迅速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疫情防控中,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他冲锋在前、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是他的决心,更是他的行动!连续奋战34个日夜,每天休息不超过4个小时。寒冬腊月的霍林河,白毛风肆虐,卡口没有任何可以遮挡风雪的建筑物,只有孤伶伶的一辆警车在寒风中挺立。好在警灯从来不会停止闪烁,就像张彬同志那颗永远炙热的爱民之心。
2021年初,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开始后,张彬同志坚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安保维稳两手抓、两促进,带领特警抓防控、打现行、查隐患,先后组织开展反恐怖宣传活动180余次,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多渠道多角度讲解反恐防恐知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在守卫煤城安宁的这条道路上,张彬同志从不自满,更不懈怠,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踏实前行,实践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那份忠诚,书写着无悔的青春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