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上传时间:2021-12-22 09:25     访问人数:72    

达来胡硕苏木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效能,促进苏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饮酒、赌博,不得随意串岗、玩手机和电脑游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离开工作岗位,应告知分管领导及党政综合办公室。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二)签到。机关干部实行签到管理,参加学习、会议时提前15分钟到场,后到的按迟到处理,开会时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铃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按时上下班。

(三)查岗。上班时间,纪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对每次学习、会议进行点名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四)值班。实行上班期间、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并坚持值班值宿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不得随意调班,特殊情况经党政综合办公室调班后,向主要领导请假,未到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二、管理办法

(一)干部考勤每天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完后交党政办存档,每月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二)1.在岗未按时签到的按迟到处理,发现代签的,一律按旷工处理。2.查岗不在岗,又未先告知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或党政综合办公室的,按照旷工处理。3.学习、会议点名迟到、缺席的,分别按迟到、旷工处理。4.未经批准擅离值班岗位者,离岗一天按旷工两天处理。

三、奖惩措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年底考核评价为不合格、不称职。

(一)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5及以上的;

(二)旷工3天及以上的;

(三)工作时间喝酒,影响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打麻将、打扑克,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累计达到3以上的;

(六)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苏木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