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上传时间:2021-06-30 09:50     访问人数:70    

达来胡硕苏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指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定期检查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对于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修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2、党员一般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3、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能够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外出流动等情形对党员进行分类,并提出评定意见,可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引导其向优秀党员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