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上传时间:2022-03-03 09:06     访问人数:71    

达来胡硕苏木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

2、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组织生活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来确定。

4、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5、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要精心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

6、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要查摆问题,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正反两方面典型,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特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谈心谈话中相互指出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放下顾虑,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要明确整改方向,每名党员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列出的问题清单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明确整改方向。

7、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后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落实。要做好会议召开记录并认真总结会议开展情况。

8、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员组织生活会。

9、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