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办事处
莫斯台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汇编
上传时间:2018-11-02 11:39     访问人数:68    

莫斯台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汇编

 

●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及各社区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直接领导,行使市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内社会服务、治安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二、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居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和其它社会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居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五、管理街道财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

六、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八、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九、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及各社区工作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推动辖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2.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内务工作管理,搞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保密工作;

3.负责每日领导办公室的室内卫生清洁,并对机关各科室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

4.负责收集上报各行政村、社区及辖区单位有关工作信息、编发等。对单位各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草拟各种文件、报告、总结和会议材料,印发各种资料;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热情为人民服务,收集各种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加强印章管理,搞好机关事务,做好车辆管理、使用及调配工作;

8.做好接待安排,加强接待管理,实行对口按标准接待;

9.做好各种会议通知、会议服务、设备维护、物资购买供应等工作;

10.负责对单位全体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的管理,每日定时分发各种报刊、信笺等。

二、综治信访维稳办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普法、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宣传贯彻《信访条例》,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述求事项依照国家和相关政策予以化解或是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辖区内,按程序做好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

4.组织、督促社区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综合治理、普法、国家人民安全防线、禁毒、反邪教等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基层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5.按时完成综治、维稳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信息的上报;

    6.督促检查各社区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三、城建办

1.物业管理,包括管理、监督、协调并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协助社区开展业主委员会工作、完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档案以及各类物业活动登记统计工作、处理因物业产生的各类纠纷、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2.房屋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手续的办理,项目的统计、汇总、归档等工作;

3.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土地规划所需手续办理以及改造后后续工作;

4.河长制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负责区域内河道管理保护、日常巡查等具体工作,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及时上报巡查信息。要对跨辖区的河湖明晰管理范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实行“一河(湖)一策”的方案,设立街道级河长公示牌;组织辖区内河湖的防洪、除涝、截污、治污、巡查、监管和保护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河长制办公室。

五、计生办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

2.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

核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完成;

3.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4.组织指导基层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节假日、纪念日等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5.认真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6.做好计划生育的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

7.做好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费发放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民政办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办的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社会捐赠,负责本街道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避和社会临时救助;

3.廉洁从政,健全民政财务制度,优待、抚恤等经费足额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分配公开、合理,无优亲厚友现象和受贿现象;

4.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服务、管理规范、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杈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6.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本街道民政对象的状况,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确保无无理上访的现象发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7.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和解决,落实整改措施;

8.按时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民政工作。

七、安监办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通辽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完成霍林郭勒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3.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构建街道、社区、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5.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6.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8.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9.协助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

1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11.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12.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八、创城办

(一)创建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我街道的总体方案、工作措施、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

2.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档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档案和网络创城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高标准达到全国测评要求;

3.分解并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测评内容,协调和组织各社区,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任务;

4.在街道创城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对各社区迎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

5.做好包联共建工作,构建联动机制,搭建联动平台,创新联动的方法与途径,发挥包联单位的优势,形成共建合力,解决社区困难问题,确保包联小区工作落到实处。

6.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公益广告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画和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居民关于创城工作的宣传,确保调查满意度达标;

7.抓好居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推动各社区建立道德讲堂,组织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的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建立文化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公益宣传,设置“尊德守礼”提示牌、社区公约、善行义举榜等,组织开展各类文明活动及讲座,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8.抓好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社区广泛开展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9.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达标。组织社区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社区、居民清理辖区垃圾死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挂乱晒衣物等现象,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问题。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卫生整治。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11.做好小区内公共设施投入与管理。推进社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路面硬化,绿化,照明,垃圾定点投放,楼道干净整洁等工作;

12.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街道创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对市里要求上报的材料及时上报。

(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订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计划,下达工作任务,提出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法;

3.组织协调各社区和辖区单位,贯彻落实爱国卫生的各项方针、政策;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市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4.指导各社区和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确保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5.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素养,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义疹,组织居民开展健身活动;

6.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督促指导卫生先进创建工作;

7.负责除四害管理。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组织社区提高灭鼠、灭蟑、灭蝇、灭蚊达标,全面提高有害生物虫害的防制质量。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美化环境,使“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

九、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

3.办理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随时掌握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和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失业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查核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资格审查、项目初审,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服务,协调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5.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组织或推荐参加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得资格的,可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就业救助活动,帮助“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就业;

6.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等项服务;

7.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8.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

9.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为发展辖区经济做贡献;

4.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民兵登记、整组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时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工作;

7.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国防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