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内设机构、监管场所职能职责
上传时间:2022-03-03 09:56     访问人数:59    

一、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二)督察法制大队(加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牌子)。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团体、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

(四)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警支大队负责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技术手段、视频图像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

(七)交通管理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指导等工作。

(八)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负责涉恐重点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报工作;负责涉恐案件预防侦查打击等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等工作;参与公安警卫、安全保卫等工作。

(九)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十)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二)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

二、监管场所

撤销监管大队,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设看守所、拘留所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破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