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扶助奖励
一、服务窗口
人口计生
二、申请资格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方年满49周岁;
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三级以上)含三级。
三、申请材料
1.居民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残疾证、死亡证明、社区证明;(除社区证明,其他材料均要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照片3张。
四、咨询电话
0475-6372525
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霍林郭勒市创业路四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扶助奖励办理流程
居民到社区填写申请表进行初审(社区办理)-----街道复审-----上报卫健委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