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由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产生,报街道党工委同意,提交本次大会选举。
四、党支部委员由社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人选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差额1人,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为有效票,多于4人的为无效票。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前3名,当选为党支部委员。前3名中如有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应对所缺人选进行补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若反对票也相等时,应对并列人选进行补选。
七、大会选举报告得票情况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报告另选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果得票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必须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监票人名单须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大会从社区工作人员中指定,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票人监督。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票数,由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再进行计票。
十、计票完毕,监票人确认有效并签名后,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十一、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提交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