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河日木特村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2 16:50     访问人数:81    

达来胡硕苏木河日木特村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根据达来胡硕苏木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本村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台账、证书和依法确立的承包关系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对个别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尊重民意,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开展工作。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登记结果的完整、真实、准确。凡符合土地登记申请条件的,对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的登记申请要及时办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对有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严格按照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的权属状况(以5亩/人为标准)执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确权之机将非法占有变为合法使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让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了解确权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开组织实施,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三、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况

河日木特村由原中河村、西河村、东河村合并而成,地处霍林郭勒市西侧,面积78.11平方公里,195571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中、东河区域进行整体搬迁,共3621165人。西河村共有一道沟、二道沟、边墙子3个片区。现有享受国家粮食补贴面积3231.76亩,176户。

(二)工作思路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为节点,对当时具有本村户籍的,以5亩/人为标准(已征占的土地不予确权),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2、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后新增加人口(新生人口、户籍迁入等)不列入此范围;对减少人口(死亡、户籍迁出等)原土地合同不变。

3、要进行实地测量,以5亩/人为标准,每户超出亩数不予确权。确权外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与农牧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户可优先承包。

4、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农牧户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实际承包亩数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村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方案进行确权。合同亩数由其继续承包,超出亩数村集体重新与其签订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与二轮土地延包期限一致。

5、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不清的要明晰产权再确权登记颁证,对有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无土地合同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30日)

1、成立机构。根据苏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有序、稳妥的推进。成立村书记为组长村两委班子全部参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以及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2、宣传动员。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8月1日-9月20日)

1、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由村登记颁证工作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收集各户的土地合同、协议书,对发包方、承包方进行摸底调查,查清合同双方的名称,到承包土地块进行实地勘察,测量清楚土地四至,由农牧户进行确认。

2、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牧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公示确认阶段。(9月21日-10月9日)

村登记颁证工作组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由登记颁证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在嘎查村公示调查结果,在村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农牧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7天。

(五)颁发经营权证书。(10月10日-11月30日)

依法确认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按照上级要求向农牧户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部分老干部老党员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对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

(三)加强督导检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牧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1、河日木特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日木特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附:

 

河日木特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占全

副组长:张  俭

成  员:杨玉川 张  磊 张永苍 于海军 王永莲

        黄金龙 张  勤 王思友

 

 

河日木特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监督小组

 

组  长:陈海涛

副组长:李  欣

成  员:李占全 张  俭 杨玉川 张  磊 张永苍

于海军 王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