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河日木特村关于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2 16:58     访问人数:81    

达来胡硕苏木河日木特村

关于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加强我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字【2017】60号)要求,结合我村草原承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深化草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的草原确权承包管理模式,健全责权清晰、管理科学的草原承包经营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广大农牧民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社会稳定原则。在保持现有草原承包到户的前提下,规范和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尊重农牧民意愿,征求农牧民意见。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草原承包工作,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重大事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要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承包期不变原则。草原确权承包要在前期承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坚持草原权属关系不变,坚持草原承包期限不变,不得改变其原有的草原使用权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严禁借机收回牧民承包草原和损坏农牧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严禁借确权之机将非法占有变为合法使用。

三是坚持尊重牧民意愿原则。对完善草原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尊重牧民意愿,征求农牧民意见,广泛动员农牧民积极参与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充分发挥农牧民自治组织的调节作用,积极稳妥解决问题。

四是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此次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开展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守;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按照嘎查村社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草原确权承包的整个工作程序和结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确权承包。

三、基本情况

河日木特村由原中河村、西河村、东河村合并而成,地处霍林郭勒市西侧,面积78.11平方公里,195571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中、东河区域进行整体搬迁,共3621165人。西河村共有一道沟、二道沟、边墙子3个片区。现有草原约78000亩。

四、工作安排

1、以1999年实施草原“双权一制”为节点进行确权,对当时具有本村户籍的,有草原使用证的,已征占草原不予确权,全面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任务。

2、1999年实施草原“双权一制”为节点后新增加人口(新生人口、户籍迁入等)不列入此范围;对减少人口(死亡、户籍迁出等)原草原承包合同不变。

3、对本村草原所有权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发放草原使用证。对承包户的档案资料等进行逐一核实,发放草原承包经营证书。

4、有1999年草原使用证的村民按草原使用证实有亩数确权。

5、对界限清楚,面积相符,无任何争议的承包草原农牧户优先确权。对界限、面积有问题的承包草原,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测量及入户调查之后再进行审核,结合实际,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

6、在坚持原有草原权属关系的前提下,草原地块不变,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承包草原“四至”界线GPS定位,明确“四至”界限,并将勘测后经农牧户认可的“四至”界线和面积填入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

7、实际承包亩数与原草原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村集体通过的草原确权承包方案进行确权。合同亩数由其继续承包,超出亩数村集体重新与其签订合同,承包期限不变。

8、对于1999年承包草原过程中,由于部分草原草质或者地理位置不好等原因而多分配给农牧户的情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9、对于与其他嘎查村、社区权属关系存在争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确权承包。

五、工作时间和步骤

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全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任务。

(一)组建机构。成立以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部分老干部老党员为成员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组织落实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到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资料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规及有关清查文件精神指示进行宣传,确保草原确权承包工作意义和相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调查摸底。要召开草原承包动员大会,制定村草原承包工作方案,报苏木批准后,在辖区内公示。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草原状况,核实基础证件、数据、底图和承包合同等基本情况信息,按程序勘界确权,实地勘查每户草原经营权证书及承包草原“四至”界线、面积,做到图、表、地三相符。

(四)建档发证。收集整理草原确权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经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配合农牧林业局发放草原使用权证书、承包经营权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村两委班子要提高思想认识,与相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我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抓好群众发动、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对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草原确权承包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入调查研究。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要入户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实行差异化、区别性的措施予以解决,要注意依靠群众,用群众能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对局部性的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

(四)加强督促落实。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质量和进度。要全程公开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并建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坚决杜绝损害农牧民利益,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1、河日木特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日木特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附:

 

河日木特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占全

副组长:张  俭

组  员:杨玉川 张  磊 张永苍 于海军 王永莲

        张  勤 王思友 黄金龙

 

 

河日木特村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陈海涛

副组长:李  欣

成  员:李占全 张  俭 杨玉川 张  磊 张永苍

于海军 王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