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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上传时间:2021-07-30 15:15     访问人数:25    

 

1.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哪几种?

答: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范围?

答:参保人达到劳动年龄(16周岁)至法定规定退休年龄内,均可参保。

4.通辽市各旗县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市本级一致吗?

答:在旗县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计算方式、缴费比例及待遇计发方式与市本级一致。

5.考上公务员后,之前缴的社保是否可以退保?

答:参保人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应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得在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前提前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

6.企业是否可以帮员工代办社保转移手续,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答: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办理转移手续,凭代办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参保人在异地社保局开具的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局窗口办理。

7.退休后在外地居住,养老关系能否随居住地转移?

答:参保人员退休后,养老权益已确定,就不能变更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通过银行系统进行代发,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方便地在居住地领取养老金,不必转移养老关系。

8.企业不给试用期内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这样做是否合法?

答: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此可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和个人法定的义务。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单位须履行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9.养老保险费出现断缴情况,是否影响退休后享受待遇?

答:不影响。累计缴纳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10.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补缴以往年度的缴费?

答:按照自治区《关于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的规定,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并且在2018年7月份,自治区已经将我们现在正在使用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当中灵活就业补缴相关的使用权限全部收回。

11.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间有中断怎么办?在两地有重复缴费年限怎么算?

答:根据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所以中间有中断缴费不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如果在两地有重复缴费,重复缴费部分不能累计计算。

12.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视同缴费年限是参保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前符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认定的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统称为缴费年限。

如:通辽市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干部、固定工(以录用表记载确定),1992年10月在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其1992年9月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3.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的养老金计发方式一致吗

答:退休养老金是根据每个人参保缴费期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按照统一公式逐一计算的,无论是个人身份参保,还是随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待遇的计发方式完全相同。

14.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15.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遇到哪些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呢?

答: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资格认证或者无法查询到本人有效信息、失去联系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核实后发现仍然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如果确属违规领取的,要先暂停发放,予以及时追缴;到期拒不返还冒领基金的,要及时移交行政主管部门继续追缴,仍不返还的,要列入社保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违法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6.退休年龄如何规定?

答:1、正常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 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