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医保发﹝2021﹞25号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霍林郭勒
上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如期完成,现将《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霍林郭勒上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霍林郭勒上线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及通辽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确保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及通辽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为实现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业务信息编码全国互认、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建共享提供数据标准支撑,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确保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启动,不断提升我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部署,严格遵循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和全区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设计要求,认真做好我市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实现新旧系统平稳过渡,确保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如期上线。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成立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霍林郭勒上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组 长:李树伟 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静杰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雁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布拉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禹广林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 烨 医疗保障局信息化中心主任
孙 萍 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股负责人、信息化中心副主任
田 成 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刘 玲 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刘 丽 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负责人
周立杰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业务股负责人
唐丽敏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统筹股负责人
程显丽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职工医审股负责人
胡慧男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居民医审股负责人
方春晓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基金财务股负责人
石 磊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司设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郭静杰兼任,负责全市工作调度、部署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组,明确工作组职责和具体任务,确保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霍林郭勒上线工作顺利开展。新系统上线后,工作组还有承担对两定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任务。
组 长:郭静杰 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烨 医疗保障局信息化中心主任
孙 萍 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股负责人、信息化中心副主任
田 成 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
刘 玲 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刘 丽 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负责人
周立杰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业务股负责人
唐丽敏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统筹股负责人
程显丽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职工医审股负责人
胡慧男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居民医审股负责人
方春晓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基金财务股负责人
张欣蒿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科员
四、落实具体任务和时间
根据自治区和通辽市医疗保障局统筹调度安排,我市被列为第三批上线盟市,11月5日前接受自治区督导验收,11月30日以前必须完成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上线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到统筹谋划,协同配合,提高工作质效,具体任务和时限如下:
(一)9月12日前,完成旧系统迁移工作。9月10日18时—9月12日24时全市医保业务系统停机,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停止办理医保刷卡结算业务。受影响业务包括:对参保单位及自然人的影响;对征缴业务岗位设置、业务权限调整的影响。完成数据切换和转移,按国家医保数据标准要求,配合医保信息平台工程师按国家医保数据标准要求,完成启动必备数据转换模拟迁移和正式迁移工作,同时明确在途业务数据的处理方式,确保不因系统切换影响参保患者正常享受结算服务。
(二)9月20日以前,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医保信息系统拆分后受影响业务的梳理,与自治区工程师进一步沟通配合,医保业务系统全部调整到正常。10月20日以前,指导完成组织代码补齐、修正等维护工作。
(三)9月30日以前,要保质保量完成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贯标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接口改造医疗机构的贯标及接口改造一批次验收工作。必须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两定机构对贯标工作的知晓度、重视度,让相关人员尽快深入掌握编码标准规则和方法,重点推进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三项编码的映射对码。
(四)10月15日以前,按照保持待遇清单完成现行医保政策的梳理。统一业务规范,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将碎片化、个性化政策梳理出来,上报医保局协商解决。按照自治区“统一全区慢性病等相关病种待遇政策”的要求,对存在门诊特慢病病种、慢性病组合病种、以及重特大疾病病种等无国家赋码的情况进行逐项梳理报送通辽。
(五)10月30日以前,完成第三批接口的改造,并通过自治区组织的联调测试。明确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标准规范和医保接口程序,及时摸底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现有HIS系统建设情况和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设备的部署情况,如有必要,可协调市卫健委、联德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安排部署新医保信息系统与外部系统(税务、银行、人社、政务、卫健委等)对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对接调试。
(六)10月30日以前,完成数据治理工作。补齐不完整的信息,修正系统中不准确信息,提出重复信息,清理无效信息,提高现有系统中数据质量,尤其是基础数据信息的治理。
(七)11月5日前,接受第三批贯标和两定机构接口该着对接任务督导验收。
(八)11月30日前,根据自治区和通辽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正式上线运行前,完成我市正在使用的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等准备工作。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各项医保业务,包括城职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医保税务征收、两定机构门诊刷卡、门诊慢性病直接报销、住院直接报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的所有经办业务,要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业务谢姐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制定相应的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贯通、以上率下、协调一致工作基调。
(二)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
严格按照通辽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执行日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17:00时前,向通辽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工作组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三)加强自查和督导工作
针对医疗机构贯标及接口改造工作,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督查医疗机构如期完成贯标及接口改造工作。对不配合的医疗机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使用约谈、暂停或终止医保协议手段处理。
(四)制定预案,确保安全
因系统上线时间紧,任务重,系统全面测试的次数只能适当压减,需要进行大批次测试才能发现的风险隐患无法全面排除,要切实制定好应急预案,做好极端情况下的准备工作,确保全区医保信息平台在霍林郭勒安全平稳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