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苏木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2 17:01     访问人数:53    

达来胡硕苏木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讨论,制定本方案,用以指导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本方案中约定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一致的要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为准。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本村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台账、证书和依法确立的承包关系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个性问题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尊重民意,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登记结果的完整、真实、准确。凡符合土地登记申请条件的,对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的登记申请要及时办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对有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严格按照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的权属状况执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确权之机将非法占有变为合法使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让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了解确权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开组织实施,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三、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况

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由原宝日呼吉尔村、三合村、巴润村合并而成,地处霍林郭勒市东侧,面积30.9平方公里, 950户2933人。现有享受国家粮食补贴面积1200亩。

(二)工作思路

1、巴润嘎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工作分片区进行,共分四个片区,分别是老巴润山上山下片区,老巴润三号泉片区,老三合片区,老宝日呼吉尔片区。待对四个片区完成测绘摸底工作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确权方案。

2、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为节点,对当时具有本村户籍的,严格按照标准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3、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后新增加人口(新生人口、户籍迁入等)不列入此范围;对减少人口(死亡、户籍迁出等)原土地合同不变。

4、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5、实际承包亩数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村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方案进行确权。经实地测量后,每户超出亩数不予确权。

6、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解决。

7、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不清的要明晰产权再确权登记颁证,对有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无土地合同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30日)

1、成立机构。根据苏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有序、稳妥的推进。成立由下派第一书记为组长,村书记、村长为常务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为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村纪检干部、村民代表、村老党员、老村干部参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监督小组。

2、宣传动员。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开展培训。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8月1日-9月20日)

1、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工作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收集各户的土地合同、协议书,对发包方、承包方进行摸底调查,查清合同双方的名称,到承包土地块进行实地勘察,测量清楚土地四至,由农户进行确认。

2、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公示确认阶段。(9月21日-10月9日)

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由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在嘎查村公示调查结果。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7天。

(五)颁发经营权证书。(10月10日-11月30日)

依法确认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按照上级要求向农牧户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作废,同时收回销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组织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开展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

(三)加强督导检查。成立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

 

 

 


 

附:1、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分工情况

2、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及职责

附1:

 

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英

副组长:张国权

组  员:李宝成、陆云峰、张海军、王小东、王淑兰

为了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特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并明确工作责任。

成员分工:

1、书记吕英负总责,主任张国权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陆云峰、王小东负责巴润山上山下片区、张海军负责老巴润三号泉片区、张国权负责老三合片区、吕英负责老宝日呼吉尔片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摸底阶段和清查核实阶段的具体工作。

3、李宝成、王淑兰负责四个片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和公示确认阶段的相关工作。

4、颁发经营权证书阶段的相关工作由吕英负责,张国权配合,组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落实完成。

附2、

 

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宝成

成  员:王淑兰、孙福春、郭凤岭

工作职责:

1、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立即上报苏木党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