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2 17:04     访问人数:59    

达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根据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村屯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确认村民承包地的占用、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基本原则

1、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此次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登记成果的完整、真实、准确。以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户数、人口、发包原则为基准(最高5亩|人),结合我村现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情况和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台账、证书和依法确立的承包关系为依据,进行确权。

3、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在全体村民内部充分讨论,切实做到村民的事让村民自己做主。对外出不在家的村民,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

4、结合达村实际,确权工作,分片区进行。依次为党校沟、老地办、南郊、中心片、三号泉。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30日)

    1、成立机构。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两委班子全部参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5个工作小组。

2、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深层次多渠道宣传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3、收集资料。收集1996年以来,我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及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户数、人口;享受国家粮食补贴面积、户数、人口;已被征用的土地合同等。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9月10日)

1、入户调查。工作小组逐户收集土地承包合同、已颁发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农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证或其他证明资料,填写《承包方调查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及承包户“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新增、死亡等成员,并在备注栏说明家庭成员情况)。

2、地块调查。工作小组配合街道、农牧业局,逐户摸清土地的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如实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三)制定确权方案(9月11日——9月20日)

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确权方案,确权方案要通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公示确认(时间9月21日—10月9日)

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对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切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五)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0月10日—11月9日)

按照确权方案,根据公示确认结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确权方案进行确权。属原承包地块四至范围内的,原则上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承包合同期限应与二轮土地延包期限一致。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薄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六)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1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登记簿,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发放土地承包权经营证书。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进行销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老党员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此次土地确权工作,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通过入户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三)健全工作机制。配合、协助好街道和上级相关部门,切实发挥我村两委班子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

(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以村民为主体,不能让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非农人员占用耕地的,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清理,不能借确权使非法占用耕地合法化。对于具有共性问题的,涉及全局性的,要及时向街道请示,对于个性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通过群众认可和接受的办法解决。

   

    :达来胡硕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达来胡硕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郭凤有

副组长: 段长春

成  员: 刘彩君   张淑学  郭奎银 

         马志祥   关桂英  缪久新

第一工作组:负责党校沟

组长:马志祥

成员:

第二小组:负责老地办

组长:郭奎银

成员:

第三小组:负责南郊

组长:郭奎银

成员:

第四小组:负责中心片

组长:缪久新

成员:

第五小组:负责三号泉

组长:马志祥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