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特制定民主双评工作制度如下: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双评”工作考核党组织、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评议内容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双评”工作具体内容。
三、评议时间
党员“双评”工作一年一次。
四、评议的方法
1、学习动员。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并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动员,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参加“双评”活动的自觉性。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方面,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确定努力方向。
3、民主“双评”。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支部大会,评议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4、组织考察。党支部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大会报告。对党支部的评议意见,除向大会报告外,要上报上级党委。
5、表彰和处理。对表现好、作用突出的党员及时表彰,授予光荣称号;对表现差的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帮助教育和严肃处理。
五、加强领导
按照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集中疏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党支部委员为成员。
附件:
领导小组
组 长:由海佳(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成 员:罗 怡(党支部副书记)
刘春英(党支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