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度年鉴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目录】
主 任 赵松林(男,汉 族)
副主任 魏宝茹(女,蒙古族)
朱锐丽(女,蒙古族)
【概况】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办”)于2002年成为党委办公部门之一,是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编委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确定的正科级职能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现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法人登记股和监察股。现有干部职工共计12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1人,人才引进1人,编外用工2人)。其中:少数民族10人,妇女干部4人。
【组织沿革】
一、合署办公期间组织沿革情况
(1983.05——1999.01)
1983年5月13日设置成立了霍林河办事处劳动局,由霍林河办事处指派包玉山筹备组建。同年10月25日,由哲盟组织部任命包玉山为副局长,主持工作。当时定编共有11人,其中干部9人,工人2人。
1986年建市后,原劳动局归计划委员会管理,并对内称计划委员会劳动科,对外称劳动局,白佐玉任计划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扎拉森任副主任分管劳动工作,全科共有16人,其中干部11人,工人5人。
1988年9月23日,经哲里木盟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霍林郭勒市人事监察局,内设人事科,办公室,监察科3个科室。任王占华为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任扎拉森为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定编共10人,其中干部9人,工人1人。
1992年5月29日,随着机构改革工作,原人事监察局的人事科与计划委员会的劳动科合并成立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局,并内设有办公室、计划调配科、工资福利科、矿山安全监察站、劳动保护科、锅炉安检科、人事科、编制办公室(科长兼科员1人,即王国华)8个科室。车百顺任副局长,主持工作。共24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10人。
1993年6月任朱湛福为局长(兼编办主任)负责全面工作,车百顺任副局长分管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科及劳动争议仲裁科工作。内设人事劳力科、工资福利科、办公室、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科、机构编制办公室(科长兼科员1人,即王国华)、劳动争议仲裁科6个科室。
1994年初——1999年1月,任包桂英为局长(兼编办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刘天立任副局长分管劳动争议仲裁科和劳动安全监察科工作,于海清任副局长分管机构编制办公室(科长兼科员1人,即刘桂芹)、工资福利科及人事劳力科工作。
1995.04——1999.01 ,王国华同志任霍市人事劳动局编办副主任。
1996年,局机关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编办(科长兼科员1人,即刘桂芹)、安全监察科、人事劳力科、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劳动争议仲裁科。至1996年底,人事劳动局共有副科级领导4人,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人。
1997年,局机关下设7个科室,即编办(科长兼科员1人,即刘桂芹)、安全监察科、人事科、计划劳力科、工资福利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4人,行政机制17人,事业编制2人。
(1999.02——2002.01)
1999年2月28日——2002年1月,周景学同志任局长(兼编办主任)。1999年2月,机关设8个科室,即编办(科长兼科员1人,即刘桂芹)、安全监察科、人事科、劳动力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动监察科、办公室,副科级以上领导3人,空编1名,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名。
1999年2月,贺群同志任编办副主任。
1999年6月,机关新设医疗保险办公室。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3人,空编1名。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3名。
二、独立办公以后组织沿革情况
(2002.02——2004.02)
2002年2月开始,编办正式列入市委机构序列,成为独立办公部门。
2002年2月,王大军同志任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编办全局工作;贺群同志为编办副主任,配合王大军同志开展工作。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王大军同志;副科级领导1人,即贺群同志;机关设1个股室,即综合股;综合股股长1人,即孟凡达同志。干部职工共计3人。
(2004.03——2008.02)
2004年3月,贺群同志任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编办全局工作。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贺群同志;设1个股室,即综合股。综合股股长1人,即孟凡达同志。干部职工共计2人。
2007年7月,孟凡达同志调离。赵志宇同志(事业编制)调入,任综合股股长。
2007年9月,编办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2008.03——2013.02)
2008年3月12日,鲁坤明同志任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编办全局工作;2008年3月23日,魏宝茹同志任编办副主任。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鲁坤明同志;副科级领导1人,即魏宝茹同志。设1个股室,即综合股。综合股股长1人,即赵志宇同志。干部职工共计3人。
2008年12月,朱锐丽同志(事业编制)调入,为综合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4人。
2009年3月,张晓龙同志(事业编制)调入,为综合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5人。
2013年2月,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股长1人,即张晓龙同志;法人登记股,股长1人,即朱锐丽同志;监察股,股长1人,即赵志宇同志。干部职工共计5人。
(2013.03——至今)
2013年3月,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1人,即魏宝茹同志。设3个股室,即综合股,股长1人,即张晓龙同志;法人登记股,股长1人,即朱锐丽同志;监察股,股长1人,即赵志宇同志。干部职工共计5人。
2013年10月,刘占军同志(行政工勤编制)调入,为综合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6人。
2013年11月,编办成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股级二级单位。
2014年9月,包敖日格乐同志(编外用工)调入,为综合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7人。
2016年2月,赵志宇同志调离。国清(事业编制)、高爽(紧缺人才)调入。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3人),国清同志任股长;综合股科员2人,即刘占军同志、包敖日格乐同志(编外用工不占编制);法人登记股(2人),张晓龙同志任股长;法人登记股科员1人,即高爽同志(紧缺人才引进不占编制);监察股(1人),朱锐丽同志任股长。干部职工共计8人。
2016年3月,徐诗豪(事业编制)调入,为监察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9人。
2016年11月,徐诗豪同志到宝日呼吉尔街道办事处挂职副主任。
2017年10月,陈歌(编外用工)、潘晓娟(公务员)调入。陈歌为综合股科员,潘晓娟为监察股科员。干部职工共计11人。机关设4个股室,增设审改股。
2018年3月,徐诗豪同志调离到霍市文广局。干部职工共计10人。
2018年5月,额尔敦吉如何、姚雪梅、华晓刚3名同志通过人才引进调入;同年,7月份,于雷同志通过人才引进调入,干部职工共计14人。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1人,即魏宝茹同志。机关设4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股长1人,国清)、监察股(股长1人,朱锐丽)、登记股(股长1人,张晓龙)、审改股(股长1人,国清)。
2019年3月,于雷、姚雪梅2名同志调离到霍市政务服务局,撤销审改股。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1人,即魏宝茹同志。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4人),国清同志任股长;综合股科员3人,即刘占军同志、包敖日格乐同志、陈歌同志;法人登记股(2人),张晓龙同志任股长;法人登记股科员1人,即高爽同志;监察股(4人),朱锐丽同志任股长;监察股科员3人,即潘晓娟同志、华晓刚同志、额尔敦吉如何同志。干部职工共计12人。
2019年8月,鲁坤明同志调入编办;2019年9月,朱锐丽同志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主任,事业副科,分管监察股工作。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分管综合股、登记股工作。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2人,即魏宝茹、朱锐丽同志。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4人),国清同志任股长;综合股科员3人,即刘占军同志、包敖日格乐同志、陈歌同志;法人登记股(2人),张晓龙同志任股长;法人登记股科员1人,即高爽同志;监察股(3人),潘晓娟同志任股长;监察股科员2人,即华晓刚同志、额尔敦吉如何同志。干部职工共计13人。
2020年5月,潘晓娟同志调出编办至达苏木。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分管综合股、登记股工作;朱锐丽同志任编办副主任,分管监察股工作。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2)人,即魏宝茹、朱锐丽同志。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5人),国清同志任股长;综合股科员4人,即鲁坤明同志、刘占军同志、包敖日格乐同志、陈歌同志;法人登记股(2人),张晓龙同志任股长;法人登记股科员1人,即高爽同志;监察股(2人),即华晓刚同志、额尔敦吉如何同志。干部职工共计12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1人,人才引进1人,政府购买2人)。其中:少数民族10人,妇女干部4人。
2021年2月,霍林郭勒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更名为:霍林郭勒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赵松林同志任编办主任,负责编办全局工作;魏宝茹同志继续任编办副主任,分管综合股、登记股工作;朱锐丽同志任编办副主任,分管监察股工作。机关正科级领导(1)人,即赵松林同志;副科级领导(2)人,即魏宝茹、朱锐丽同志。机关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5人),国清同志任股长;综合股科员4人,即鲁坤明同志、刘占军同志、包敖日格乐同志、陈歌同志;法人登记股(2人),张晓龙同志任股长;法人登记股科员1人,即高爽同志;监察股(2人),即华晓刚同志、额尔敦吉如何同志。干部职工共计12人。(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1人,人才引进1人,政府购买2人)。其中:少数民族10人,妇女干部4人。
【机构编制改革】
(一)深入开展新冠肺炎防疫防控。一是认真排查。按照市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疫包联工作要求,对迎宾花园小区实施24小时防疫值守排查,完成小区大起底数据排查、通行证发放、居民出入登记、外来及返霍人员上报等工作。二是精心宣传。通过印发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大喇叭告知、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做好防疫防控政策宣传。三是科学对接。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做好楼道、垃圾点、出入口等消杀及残垣修补围堵工作,并就重点区域返霍人员隔离、解除手续等问题及时与所辖社区沟通,建立了防疫工作包联单位、物业公司、社区三级联控联防机制。
(二)稳步推进机构编制及各项改革工作任务。1.着力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结合党政机构设置限额、各部门内设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执行情况,在党政工作部门开展“三定”规定评估工作,采取实地督查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职能职责划转运行情况,召开协调会议解决部门间职能衔接不紧密问题,目前党政群机构设置规范、职能优化、权责协同、运行有效,改革成效初步显现。2.完成群团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通辽市群团机构三定规定,印发妇联等8个群团部门“三定”规定。规范人大、政协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重新为人大各委员会及办公室核定了13名科级领导职数,为政协各委员会及办公室核定9名科级领导职数。3.积极推进苏木街道赋权工作。召开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印发赋权改革方案,就赋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审议通过赋权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部门职能,以及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主体。4.完成应急领域执法队伍组建。我市在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人力和社会保障领域组建了另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目前,这3支机构的实施方案、“三定”规定已经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程序印发。5.开展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通过编制证年检、印发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询问事业单位业务开展情况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摸底统计,全面摸清全市事业单位底数,做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基础;规范事业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根据事业单位现有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数;在摸清底数、规范编制设置的基础上,拟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6.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机构性质、职责任务,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内容等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了规范调整。7.完善实名制信息数据。及时调整各部门机构编制台账,对因自然减员、人员调动等发生的数据变动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实时有效。
【法人登记】
一是加强登记管理。及时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截止目前完成事业单位设立2家,变更事业单位15家,变更事项21项;注销事业单位5家,已将所有事项在通辽市事业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100%。二是完成对行政单位赋码发证。截止目前共完成行政单位变更名称6家,群团变更负责人1家,垂管单位新设立2家。三是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确保抽查比例达到5%的前提下,对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书面反馈,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落实结果公示在通辽市事业单位网站,切实提高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综合工作】
(一)统筹开展机构编制综合业务。1.维护更新霍林郭勒市机构编制网。新增学习强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栏,完善机构改革、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等版块内容。2.积极开展信息调研。紧紧围绕机构改革、综合执法、苏木街道赋权、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开展实际,全年向上级编办报送信息19篇,撰写调研报告1篇。目前,信息稿件被自治区编办刊发1篇,通辽市编办刊发5篇。3.做好政务和公益域名续费充值。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信息进行维护,采取到期提醒、过期充值、逾期从申的方法,确保域名注册安全稳定。4.严格网站开办审核。对新增注册网站单位,严格审核开办主体、网站主旨等信息,经自治区编办审核通过后,将网站开办资料一式三份报网信办备案,同步跟踪督导。5.落实“三务”公开任务。按照“三务”公开网公开要求,及时将党建、业务、财务等信息录入霍林郭勒市政府“三务公开网”公开。6.高质量完成保密工作及档案管理。严格开展涉密工作,做到涉密电脑使用安全、涉密信息保密安全。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按照文书档案保存永久、30年、10年要求分类梳理归档,并单独设立档案室,遵照《档案法》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工作任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