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红十字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上传时间:2022-03-07 15:38     访问人数:61    

霍林郭勒市红十字会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落实市红十字会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我会实际,制定霍林郭勒市红十字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党组对会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会总体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市委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组织落实。

    3.每年年底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4.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要求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5.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6.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会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消除腐败滋生土壤。

    7.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起来。

    8.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扎紧织密拒腐防变制度笼子。

    9.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切断利益输送链条,规范权力行使。

    10.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五)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执法工作

    11.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党组书记责任

    党组书记履行全会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支持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党组会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市委工作安排,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2.加强对党组其他成员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三)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执法工作

    3.发现党组其他成员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4.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5.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

    6.组织党组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新任职的环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7.定期同有党组成员就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六)严格廉洁自律

    8.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党组成员责任

    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和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工作安排,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