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
上传时间:2022-03-02 15:35     访问人数:68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党支部关于

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20日,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巡察组对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开展了巡察。716日,市委第巡察组向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监督检查等工作。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主体办会议1次,党支部会议1次、干部职工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支部班子主动辨析问题,划定责任,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经多次会议完善,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25个问题,列举出82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举措。

(三)务求整改实效。问题整改的同时,市供销社党支部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供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未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制度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计划。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到党员、干部职工年度集体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内容中;二是制度化推进。办公室牵头,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集体学习制度、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坚持用制度扎牢理论武装;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主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准备讲党课材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特征与重大意义”为主题,为党员干部职工讲了1次专题党课;四是强化理论学习载体建设。以“主题党日”为抓手,组织党员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供销工作展现新气象”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高了党员学习的兴趣五是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研讨材料,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未集中开展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内容,未将民族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办公室负责将本年度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职工年度集体学习计划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19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 65号),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员群众座谈会,党支部书记就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提出要求,干部职工研讨交流学习感悟;三是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成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1次,促进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讲专题党课1次,提醒党员时刻不忘亮身份,做好榜样;六是加强谋划部署。7月28日,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召开民族工作部署会议,统筹调度本单位民族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民族工作有序开展;七是严肃追责问责,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副主任作了深刻的书面检查。

3.未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谋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7月28日,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指示批示精神工作会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的 “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 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贴合实际的具体落实举措3条;二是根据会议提出的落实举措,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供销合作社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三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副主任对履职不到位进行书面检查。

4.未按照《供销社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7月13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二是党员将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计划内容列入个人自学计划内容中,开展个人自学。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二是精心部署,夯实责任。办公室牵头,健全完善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强化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意识形态风险防患意识;三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书面检查,在会议上进行通报。

6.学习计划缺少网络意识形态内容,未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办公室认真修订了意识形态学习制度;二是按照要求,开展学习。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将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列入集体学习计划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班1期,集中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方面内容,使党员干部充分认清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确保了班子能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三是会议上通报批评办公室负责人,谈话提醒办公室人员,严格安排学习内容。

7.职能责任阶段性弱化,主责主业处于虚置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我市达来胡硕苏木在2006年至2017年期间行使的是街道职能,理论上已经没有农村,所以没有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9]108)号)的改革发展工作目标,造成系统基层组织架构没有搭建,供销社的职能发挥作用不明显

2017年,达来胡硕苏木恢复苏木镇建制,供销社开始逐步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积极协调沟通。向市编办上报了《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请示》,经编办审定,报市委、政府批准,印发了《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为供销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统筹谋划。领导班子牵头,根据供销社职能职责,制定了贴合发展实际的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三是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大对供销社发展扶持力度,倾斜政策资金支持四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有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明确改革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分工,切实发挥出政策引领作用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着力破解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做出更多贡献;五是因地制宜,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要素组合,更加广泛地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吸引进来,增强经营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六是探索开展以横向联合为纽带的外联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主动加强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各类农村牧区金融机构合作,引入外部金融资源,解决基层组织融资难题,利用生产管理、市场渠道、金融支撑等优势,实现横向合作、功能互补,形成为农牧服务合力;七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副主任作了书面检查,并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8.基层供销社建设后劲不足,缺乏后续扶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五有”基层供销社组织创建。积极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嘎查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入社农民有权益、集体经济有红利、经营主体有盈利、基层供销有积累、持续发展有能力的“五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二是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主要依托基层供销社,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三牧宗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 “政府支持、供销主办、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和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兼顾有偿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打造“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三是加强指导。深入基层社指导业务开展,提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手册》(试行),帮助基层社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四是积极争取上级社政策资金支持,指导基层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带领农牧民增收致富;五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和副主任作了书面检查,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9.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发展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发力,建设综合服务社。按照总社、区社和市社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逐步统一标识和服务范围,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多样化服务;二是深入开展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积极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经济实力强、服务功能全、利益联结紧、带动能力强、品牌效益高的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是深入专业合作社,分类分行业帮助指导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以规章制度为抓手,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种专业合作社合作通过“农超对接”的方式,将农产品销往宏宇超市、双利超市等全市大型商超,扩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

10.探索传统供销向城市供销转型服务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学习先进典范。组建考察队,考察学习其他地区城市供销先进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我市传统供销向城市供销转型;二是以“新网工程”(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载体,提出“一个目标,两个基础,三个体系”的新思路,即以霍林郭勒市城市供销城乡一个体发展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建设为经济社会基础,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努力推进城市供销工作全面发展;三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城市供销合作社的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城乡要素互动、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四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和副主任作了书面检查。

11.执行民主决策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加强思想认。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民主集中制制度》、《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民主决策意识,坚持会议必须有半数领导到会,要求每名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对研究事项必须保密,重大事项由会议研究决定后,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必须抓紧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领导班子,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二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了书面检查。

12.“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坚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重要事项表决,一把手最后表态,坚持严格执行;三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了书面检查,加强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3.文风不实,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党支部书记、主任带头开展了谈心谈话,提高干部职工对文风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办公室牵头,着力开展整治文风,梳理排查2015年至今的公文和档案材料,对发现的错误在原文上及时更正,制定了更正记录表;三是领导班子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把关公文的内容和质量,对印发的文件进行签发,建立公文签发台账;四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作了书面检查,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14.制定的制度均未标注时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领导班子牵头,办公室积极组织,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制度,标明制定时间、修订时间、开始执行时间,确保规章制度规范执行;二是严肃追责问责,谈话提醒办公室负责人。

15.为落实制度而制定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制度建立程序。成立了制度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制度编制、负责审核,负责提供素材人员,废止为落实制度而制定的制度21项,经领导小组审核,形成了新2021年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了书面检查。

16.基层调研走过场、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走访调研程序。业务股牵头制定了2021年走访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走访调研记录表》、《走访调研对象基本情况表》,主要调研人员撰写阶段性调研报告,走访调研工作结束时,撰写总体调研报告,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走访调研工作,确保有数据、有结果、有成效;二是副主任作了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业务股负责人。

17.“三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三务”公开内容。办公室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在霍林郭勒市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2021年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共计22条;二是明确公开事项和范围。党支部书记、主任高度重视,牵头制定了2021年度“三务”公开内容清单、台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网站公开的同时,在公开栏同步公开相关内容;三是谈话提醒办公室主任,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8.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身作则抓党建。党支部书记、主任夯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举措,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常严,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党建统领业务、提升服务,坚持围绕服务抓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务、业务、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监督检查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统筹调度下半年党建工作;三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了书面检查。

19.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纳入党建责任清单,做到全程纪实,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年度内已开展讲党课6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二是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年度内已召开3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过好党内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党员无充分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及时进行纪实备案;四是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书面检查,在会议上通报。

20.党支部学习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学风。制订了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业务知识,坚持以党章党规规范党员的行为,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笔记缺失,记录简单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端正学习态度;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按照制度和计划开展学习,实事求是,杜绝补学补记现象,落实专人专记,确保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三是党支部书记、主任和党务工作者作书面检查,通过会议进行了通报。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修订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档案管理员及时整理材料并归档;三是主任和副主任作书面检查,在会议上通报。

22.未向上级党组织、纪委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未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