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内推荐办法
(草案)
(提请社区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推荐办法。
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内推荐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党内推荐人选由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报街道党工委同意,提交大会推荐。
四、党内推荐人选由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产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额投票推荐,应推荐人数为5人,推荐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党员对推荐票上的推荐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另推他人。对推荐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另推他人的,将另推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 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弃权的不得另推他人。
每张推荐票所推荐的人数(含另推他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为有效票,多于5人的为无效票。
六、在推荐时,参加推荐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推荐。收回的推荐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推荐有效;收回的推荐票多于发出的推荐票,推荐无效,应重新进行推荐。
推荐人、另推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者的前5名,成为党内推荐人。前5名中如有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应对所缺人选进行补充推荐。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推荐人时,以反对票少者当选;若反对票也相等时,并列人选全部确定为党内推荐人选。
七、大会推荐报告得票情况和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报告另推人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果得票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大会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必须从不是推荐人选的党员中产生;监票人名单须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对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大会从社区工作人员中指定,在大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票人监督。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票数,由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再进行计票。
十、计票完毕,监票人确认有效并签名后,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推荐结果。
十一、填写推荐票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十二、本推荐办法经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