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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2-02-25 17:22     访问人数:25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各有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字〔2022〕37号)和《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市监信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基本手段和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局、通辽市局下发的“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覆盖日常监管和特殊重点监管两个领域。在日常监管领域,要求原则上所有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检查、处置,不纳入监管计划任务编制范畴。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落实年度抽查计划。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有关股室对照自治区、通辽市局《计划任务表》抽查事项和业务线工作要求,结合霍林郭勒市监管工作需求,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明确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确保2022年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能联合检查的尽量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国家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只能对同一市场主体开展一次检查。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实行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维护。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对照自治区局、通辽市局要求,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梳理本业务条线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个添加等方式,在抽查系统建立专项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维护;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股室对照自治区局建库标准,建立全局双随机抽查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各业务股室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进行抽取。各科室在组织实施监管计划任务时,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协同监管平台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可以通过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监测、抽样检验方式开展检查,在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各股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实现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重点监管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不留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股室、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业务股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全年抽查计划、任务,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