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霍林郭勒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把握“三环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上传时间:2022-03-10 08:33     访问人数:70    

霍林郭勒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把握“三环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把握制度执行环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霍林郭勒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重点明确公车改革办法、调配流程、结算标准等规定内容,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遣单制度,杜绝公车私用、超标配备公务用车。

二是把握管理处置环节经重新核定,我市行政单位公务用车198台,已全部接入通辽市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车辆使用由霍林郭勒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小组领导办公室统一调度全程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实现车辆信息完善、车辆统一调度用车全程监管。

三是把握监督管理环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准保留的所有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具体要求喷涂公务用车”、及“监督电话0475-7966799”统一的标识,并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目前全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的喷涂工作完成率100%,有效增强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