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一次性告知单
上传时间:2022-03-08 02:55     访问人数:45    

一次性告知单

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

一、提交申请材料

到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已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三项业务办理完毕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23567页和本人工商银行卡反正面复印到1张纸上);

3、《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审批表》1份(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加盖社区公章,再由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加盖街道公章。)

二、审核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并对申请人是否做过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进行核实,填写《通辽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审批表》,对符合条件的报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需社区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递交财政部门复核。

三、复核发放

财政部门复核,待复核合格后加盖财政部门公章,并统一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拨付给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将该项补贴拨付给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