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项制度
1、少生快富
要求:(1)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蒙古族(2)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我市常住人口(3)双女户(4)女方年龄35—49周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奖励金额:3000元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B超单或结扎诊断证明、(户口性质非农业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社区有土地证明,一卡通农业补贴明细)
2、国家级奖励(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要求:(1)年满60周岁(2)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3)无子女、一子女、双女(4)常住人口。(5)两个女儿的,第二个孩子在82-88年出生的需要提供准生证原件。
奖励金额:960元/年(夫妻双方有一方满足条件将一方纳入奖励范围,都满足都纳入。)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要求:(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440元 (5280元每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45元(6540元)。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死亡证明或残疾证、独生子女证或社区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二、霍市奖励
要求:(1)女年满55周岁(2)户口性质均为农业户口(3)独女、双女结扎家庭 (4)常住人口
奖励金额:600元/年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B超单或诊断证明、(户口性质非农业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社区有土地证明,一卡通农业补贴明细)
备注:霍市奖励入没有医院结扎证明需社区出具证明,并且有三个以上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三、独生子女证办理
要求:(1)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不予办理。(2)离婚、再婚、丧偶不予办理。(3)丢失不予补办。(4)常住人口。
所需材料: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社区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与父母合影2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