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相关内容
上传时间:2018-10-29 14:55     访问人数:98    

一、三项制度

1、少生快富

要求:(1)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蒙古族(2)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我市常住人口(3)双女户(4)女方年龄35—49周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奖励金额:3000元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B超单或结扎诊断证明、(户口性质非农业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社区有土地证明,一卡通农业补贴明细)

2、国家级奖励(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要求:(1)年满60周岁(2)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3)无子女、一子女、双女(4)常住人口。(5)两个女儿的,第二个孩子在82-88年出生的需要提供准生证原件。

奖励金额:960元/年(夫妻双方有一方满足条件将一方纳入奖励范围,都满足都纳入。)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要求:(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440元 (5280元每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45元(6540元)。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死亡证明或残疾证、独生子女证或社区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二、霍市奖励

要求:(1)女年满55周岁(2)户口性质均为农业户口(3)独女、双女结扎家庭 (4)常住人口

奖励金额:600元/年

所需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B超单或诊断证明、(户口性质非农业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社区有土地证明,一卡通农业补贴明细)

备注:霍市奖励入没有医院结扎证明需社区出具证明,并且有三个以上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三、独生子女证办理

要求:(1)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不予办理。(2)离婚、再婚、丧偶不予办理。(3)丢失不予补办。(4)常住人口。

所需材料: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社区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与父母合影2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