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合作交流发〔2021〕5号 签发人:王朝生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内设机构职责
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霍党干字〔2021〕95号文件精神,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合作交流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分工
王朝生主任:主持市合作交流中心全面工作。
陈那日苏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范围内的党委和人大系统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车队工作,分管综合股、财务股、接待一股。
王海立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范围内的政府和政协系统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接待二股。
二、机关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及我市关于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机制,研究做好推进全市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2.承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自治区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和通辽市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到我市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各类巡视组、督查组、督导组、检查组等重要团组到我市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4.承担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到我市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5.负责国内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盟市以及各旗县市区党政考察团组、政府经贸团组到霍林郭勒市合作交流工作,承担霍林郭勒市党政领导同志会见、签约等活动安排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6.负责我市招商引资和重大活动接待服务的统筹、协调、联络、保障工作。
7.按规定统筹协调霍林郭勒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相关工作。
8.完成市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书、档案、机要、保卫、信访、行政后勤等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处理、督促、落实日常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文件的拟定制发,制定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办法、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依法治市、普法、宣传、工、青、妇等工作;承办主任办公会议、办务会议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拟定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车队)
负责接待范围内的来霍参观、考察、调研等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确定参观考察地点、路线、车辆,负责与各参观考察点的联系及参观考察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市领导和重要来宾的迎送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安全与管理,做好车辆运行的节能降耗工作,为公务接待活动和机关正常工作用车提供保障;负责接待手册的制作、接待资料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物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三)接待一股
负责日常接待范围内的党委和人大系统公务接待工作。收集整理接待工作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接待二股
负责日常接待范围内的政府和政协系统公务接待工作。收集整理接待工作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机关组织人事调转和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工资档案和劳资统计、工资基金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的保障、落实和固定资产登记与统计;负责各类接待业务单据的核实和审签。
2021年12月16日
霍林郭勒市合作交流中心 2021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