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审计局
“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工作依法依纪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渠道,化解基层矛盾,防范基层“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实行公开目录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地向党内、社会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措施、工程项目、人事任免、惠农惠牧政策、民生资金分配使用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等群众最关注、群众应知晓、群众最需要的内容。
(一)党务公开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
4.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5.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日活动等情况。
6.党组织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内表彰、保障党员权利、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困难党员、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政务公开
1.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等人事管理情况。
3.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三)财务公开
1.本单位的预算、决算。
2.上级审计机关拨付的经费
三、公开形式
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的原则,从群众需求、关切出发,按照直观、便捷、规范整洁、重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开。
四、公开时限
(一)党务公开
原则上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四种形式,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特别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间题处理情况,应当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即时公开。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问题,经领导班子研究可适当延期公开。
(二)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审计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审计信息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财务公开
1.即时公开。
五、公开流程
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围绕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要求、监督检查等建立健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流程办事。
霍林郭勒市审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