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2018年中小学职业
技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8年霍市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内教发﹝2018﹞16号),通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和不对官兵子女入学、升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13〕47号)和霍林郭勒市《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外地生源在霍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霍政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霍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坚持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特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2.坚持引导课程改革和指导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工作。
霍林郭勒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汉发 (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青 (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副局长)
吴国民 (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
孟 根 (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副局长)
牛玉生 (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副局长)
林文祥 (教育系统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
成 员: 李健德 (基础教育股股长)
刑树民 (招生办主任)
照日格图(成教股股长)
马长虎 (教体局信息中心主任)
梁玉柱 (体卫艺股股长)
白文天 (安监股股长)
宫贵林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袁套高 (蒙古族学校校长)
李树清 (第一中学校长)
刘金武 (第二中学校长)
阿木古楞(第三中学校长)
刘国祥 (第四中学校长)
苏志勇 (第五中学校长)
郑 学 (第六中学校长)
杨吉平 (第一小学校长)
王海燕 (第一小学西校区校长)
孟 华 (第二小学校长)
谭力学 (实验小学校长)
丛吉哲 (第四小学校长)
国传承 (沙镇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主 任:杨 青 (教体局副局长)(兼)
成 员:李健德 (基础教育股股长)
刑树民 (考试中心主任)
马长虎 (教体局信息中心主任)
梁玉柱 (体卫艺股股长)
办公室下设机构:
1.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
组 长: 刑树民 (招生办主任)
成 员: 于光荣 (招生办副主任)
张玉龙 (招生办副主任)
王小平 (招生办职员)
李 江 (招生办职员)
王 芳 (招生办职员)
中考考务组具体负责全市考生网上报名、考务工作。
2.中考体育考试考务组
组 长: 梁玉柱 (体卫艺股股长)
成 员: 赵 鹏 (体卫艺股职员)
赵永胜 (体卫艺股职员)
中考体育考务组具体负责全市考生体育考试报名、考务工作。
3.中考实验考试考务组
组 长:马长虎 (教体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孟庆双 (教体局信息中心职员)
王海宝 (教体局信息中心职员)
中考实验考试考务组具体负责全市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务工作。
4.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录取组
组 长:李健德 (基础教育股股长)
成 员:王安宇 (职业技能培训市场部主任)
谢江陵 (第一中学副校长)
孟翔宇 (第三中学副校长)
陈秀梅 (基础教育股职员)
普通高中录取组具体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政策咨询、政策宣传及招生录取工作。
5.小学招生组
组 长:李健德(基础教育股股长)
成 员:陈秀梅(基础教育股职员)
张 平(第一小学副校长)
李 楠(第一小学西校区副校长)
聂兆辉(第二小学副校长)
王 培(实验小学副校长)
阿古拉(第四小学副校长)
刘培权(沙镇中心校副校长)
小学招生组负责学区内学龄人口普查、招生录入、学籍注册工作。
6.初中招生组
组 长:李健德(基础教育股股长)
成 员:陈秀梅(基础教育股职员)
徐亚坤(第二中学副校长)
周晓敏(第四中学副校长)
张东兴(第五中学副校长)
陶新春(第六中学副校长)
初中招生组负责学区内生源普查、招生录入、学籍调取工作。
7、纪检监察组
组 长:吴国民(教体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茹芝(党办主任)
纪检监察组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小学、初中、高中、职校招生工作秩序监察工作。
四、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1.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有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上一年度申请暂缓入学、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 高中一年级为2018年参加中考考生。
4.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随班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特殊学校就读。
五、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一)依照学区学位类型顺序安排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1开始依次分配,额满为止。
1.学校优先录取参与预报名并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以教育体育局下发报名表为准。
2.在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霍市户籍、非霍市的通辽市户籍、非通辽市户籍的顺序安排入学。
(二)监护人属武警官兵、高端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企业干部、来霍投资人员、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企业招聘务工人员等同于霍市户籍,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学位。
(三)沙尔呼热镇的适龄儿童到沙尔呼热镇小学就读。
(四)父母在霍市有自购房,可以按其房产地址登记地,依学位顺序分配到城区相对就近的中小学就读。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参与教体局组织“幼升小”预报名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
3.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
4.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六)学区划分和学位类型设置
1.学区划分原则:以区域内常驻适龄人口数量、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情况划分学区。
2.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情况将学位划分为四个类型。
学位一: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属霍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
学位三: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属霍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租房。
学位四:监护人有居住证,以连续居住年限为依据,居住年限多的优先分配学位。
(七)、新生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4.非霍市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学籍表。
5.住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