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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上传时间:2022-01-24 18:00     访问人数:6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广大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结合我支部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凡属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形势任务。

(二)听取审议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传达贯彻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和市委的决议、指示。

(四)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选举和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讨论和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副书记主持。

五、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

六、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七、会上主持人首先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八、在讨论议题时,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要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良好氛围。

九、在实施党内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十、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要及时向党员公布。

十一、支部党员大会要落实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议。大会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