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霍林郭勒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霍政办字〔2018〕67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优化市区外围主要交通干线和市区内部交通网络,着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形成协调联动、反应迅速、运行有效的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常态长效工作机制,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霍林郭勒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景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彦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跃 市交通局局长
双 龙 市城管局局长
王占军 市住建局局长
聂文辉 市经信局局长
佟福明 市环保局局长
刘国祥 市国土局局长
李大鹏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彦钊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
领导小组常设六个联合执法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对我市所辖道路交通环境进行长期治理。
(一)304国道—沿山路—101省道联合执法工作组(包括静湖旅游公路、矿山公路)
组 长:王 跃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李大鹏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志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许 斌 市城管局副局长
(二)霍阿一级路联合执法工作组(包括机场路、辉特淖尔旅游公路)
组 长:梁玉纯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刘云豹 市交警大队第一执勤组组长
(三)霍白一级路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 长:刘万清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成 员:贾 伟 市交警大队第四执勤组组长
(四)东外环路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 长:林显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刘云豹 市交警大队第一执勤组组长
(五)主城区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 长:双 龙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白永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姚文祥 市交警大队第二执勤组组长
马柏利 市交警大队第三执勤组组长
阚海山 市住建局环卫处主任
(六)沙街及工业园区联合执法工作组
组 长:杨成宇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孙忠伟 市交通局路政所所长
贾 伟 市交警大队第四执勤组组长
阚海山 市住建局环卫处主任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重点
对各类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车辆、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货运车辆进行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治理遗撒、未苫造成扬尘污染的车辆,维护交通干线沿线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大道路沿线垃圾、违法户外广告、搭建物和堆积物的清理力度;加强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加大对煤矿、电厂、铝厂、采石场、建筑工地等污染源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道路交通环境的有关厂矿、企业及货运车辆从严从重处罚。
(二)责任分工
1、交通局:负责查处公路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开展路面执法;对我市的货运企业加强行业监管,严禁无资质车辆上道,一经发现,对运输车辆及所属企业均要严肃处理;加强道路运输粉尘污染治理,严格要求运输单位落实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外道路沿线的垃圾、堆积物进行综合治理。
2、交警大队:负责对重点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禁营运类机动车、大型机械车辆乱停乱放;针对渣土车、煤炭运输车辆、垃圾车等运输车辆,不进行苫盖造成遗撒粉尘污染的,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严禁飘洒及超载超限;严禁大型机动车辆(8吨以上)进入市区,在相关道路设卡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车辆严管重罚。
3、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内道路沿线倾倒垃圾、堆砌废弃物、违法设立户外广告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负责对城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负责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4、住建局:负责对304线迎宾大道、沿山路以及城区内道路交通环境卫生进行清理;负责对全市棚户区拆迁区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5、经信局:负责煤矿等源头监管,针对各大型煤炭运输企业和矿产开采企业,督促货源单位落实车辆合法装载责任,确保超限超载车辆和未采取防治措施的车辆不出厂(站、场、矿)上路,从源头上杜绝道路交通环境污染;依法清理取缔道路沿线的非法煤场及其它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6、环保局:负责督促煤炭加工企业对矿区、采区的道路加强硬化、洒水降尘,最大程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运输煤炭、土石方、垃圾、粉煤灰等货车和工程车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装车运输,从污染源头进行整治;负责对全市餐饮企业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全面排查,对净化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更换相应规格的油烟净化装置。
7、国土局:负责全市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道路沿线违法占地等行为的处理力度。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精心准备、通力合作,将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实施,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竿见影出成效”和“循序渐进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做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夯实各联合执法工作组责任,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道路交通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环境质量。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各联合执法工作组每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务实、行动应付了事,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治的,严肃追究责任。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