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2019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通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办字【2016】379号)和《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财政局、通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18】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2、学龄前儿童、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农牧民、学龄前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享受最低保障的居民、未成年残疾人和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210元。优抚对象(已由民政部门进行代收代缴)、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免费参保。
特殊说明: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登记,免缴当年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办理缴费程序
居民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卡、霍市低保证、霍市残疾证等相关手续到所居住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学生及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进行统一代收代缴。
四、缴费期及享受待遇期:
集中缴费期: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2月28日。
享受待遇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如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续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日后方可享受本年度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