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三位一体”党员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时间:2018-11-05 16:43     访问人数:2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实现民主决策、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党员“三位一体”管理,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努力打造“五个过硬”的党员先锋队伍。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保持和增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为主线,以建设一流党员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行分类积分排位、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三位一体”党员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有效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生机活力,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党员积分排位

1.考评对象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

2.考评内容

以自然年为周期,采用加分方式,得分不设上限,按照积分进行排序,根据比例确定考核等级。日常积分主要以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集体学习、集体活动为主;突出贡献积分主要以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具体考评项目及积分分配情况,后附考评细则。

3.考评方式

党支部通过积分排位、审查公示等环节,采取年终表彰、月汇总、月公示、月通报的方式,按照积分数额进行综合排名。

(二)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价。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党员在学习讨论、相互谈心、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2.党员互评。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价,并通过座谈会、民意测评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确定等级。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在积分排位、个人自评、党内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分析,形成评定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设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参加迷信活动,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4.结果运用。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由党支部予以公开表扬并推荐到上级党组织;对评定为一般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三)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根据具体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将要求其在一年内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具体程序如下:

1.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党总支派人参加。

2.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至直属机关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直属机关党工委报至市委组织部预审。

3.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的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表决处置意见并上报直属机关党工委。

4.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直属机关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直属机关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采用适当方式宣布处置决定。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小组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规定动作,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把“三位一体”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深化党员理想信念。

(二)严格步骤程序。主动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仔细梳理“三位一体”工作思路,注重考核的逻辑性和衔接性,确保考评工作前后衔接得当、压茬拓展。

(三)深化监管督查。党支部将及时掌握党员动态,认真调查和处理党员所反映的问题,落实教育帮扶责任,特别是加强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引导;同时,各党小组要明确任务时限,找准任务节点,防止年底突击提高积分。

附件: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党员“三位一体”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