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上传时间:2022-04-18 09:48     访问人数:71    

 

 

 

 

 

 

 

霍机编发〔2022〕3号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中共通辽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霍林郭勒市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编制保障。2021年本市机构编制领域未涉及具体指示批示精神。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并向各部门发放《条例》,积极宣传编制法制化思想;二是严格遵守管理权限,按照审批程序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报批,议定市本级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市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重大事项由市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本级党委审批。需上一级党委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按程序批报。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在《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准则》的指导下制定了人员调转程序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各类模板,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四是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为依据,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按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人员转隶、调转严格按照核定编制空编情况进行,严禁出现“超编进人”情况,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情况

(一)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自治区和通辽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我市紧紧围绕能源城市经济发展实际,发展地区特色事业,整合现有编制资源,优化重组涉改事业单位。我市改革前涉改事业单位149家,其中,科级事业单位37个,股级事业单位112个。改革后,我市事业单位98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35个,科级事业单位比改革前减少了2个,股级事业单位比改革前减少了49个,于2021年3月底完成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二)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为有效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我市根据自治区和通辽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在市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股,将相关部门行政复议职能划入司法局,同时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调剂2名事业编制,于2021年9月份圆满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四、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情况

(一)理顺人民防空办公室隶属关系

为便于人防工作顺利开展,理顺上下级业务对口设置,方便与兄弟旗县区沟通交流,将原市政府办加挂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调整到市住建局。人防职能划入住建局后,有效整合了原人防和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节约编制资源的同时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二)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作为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我办积极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会商,确定了第一批划转事项目录,于2021年12月13日,将市场监督管理局23项行政许可权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负责该项工作5名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连人带编调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五、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情况

1.上级为我市核定行政机构限额为37个,其中市委工作机构9家、政府工作机构28家;按照上级批复,我市人大、政协各设1家、群团组织8家、副处级工业园区管委会1个、正科级军马场生态保护区管委会1个、街道办事处4个、苏木1个,符合上级批准的机构限额

2.事业单位改革后,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限额为120个(不包括学校、医院、苏木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组织),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后将涉改的149家事业机构核减到98家,符合上级批准的机构限额。

3.领导职数。上级为我市核定行政领导职数284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8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94名;核定事业科级领导职数9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8名,不存在超职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4.核定编制情况。我市核定行政编制编制404名;苏木街道行政编制70名;司法专项编制20名;公安专项编制174名;核定事业编制3717名,其中,教育专项编制1514名,不存在超编进人自行设置编制等情况。

六、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政情况

七、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建议

八、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