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沙街发〔2018〕139号 签发人:王民
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印发《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社区:
现将《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8年9月25日
抄送:市农牧林业局
沙尔呼热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5日印发
沙尔呼热街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此疫情已在我市周边地区发现,为及时预防、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各社区和责任科室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二、组织管理
成立沙尔呼热街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街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应急响应工作建议。
组 长:刘金生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 民 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赵子龙 党工委副书记
张庆龙 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包联准特花社区)
吴国彰 办事处副主任(包联沙尔敖包社区)
包 磊 办事处副主任(包联南苑社区)
包明东 办事处挂职副主任(包联南苑社区)
文 平 武装部长(包联沙尔敖包社区)
成 员:王金刚 党工委宣传委员
高 俊 生态办主任
包永清 生态办工作人员
姚志宇 生态办工作人员
李晓云 南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富 沙尔敖包社区党支部书记
由海佳 南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国民 准特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王亚莉 沙尔敖包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材料组,组长包明东,职责为疫情防控期间的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协调组,组长张庆龙,职责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部门及站所沟通协调工作;路面巡查组,组长包磊,职责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巡查工作;宣传组,组长王金刚,职责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生态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庆龙兼任,联系电话:7826299,15848538686。
三、工作措施
疫情防控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10月21日(初步拟定)。疫情防控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保证信息通畅,发现疫情,及时到岗。
各社区包联同志联合相关部门站所即刻开展生猪养殖及相关制品的买卖加工情况的集中整治摸排工作,每头牲畜要留存影像及纸质资料,每户及每头牲畜的包联责任要明确到个人。初次排查情况于2018年9月23日下午16时前上报至材料组。包联人员要求每日一巡查,同时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将巡查情况的相关材料报至材料组。每日巡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具体包联到户及每头牲畜人员名单由各社区包联小组负责制定,并及时上报材料组。
宣传组即刻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要求宣传到户,相关材料上报材料组。
协调组即刻与农牧、食药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材料组成立沙尔呼热街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精神及疫情防控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 疑似疫情的应急。对发病的生猪养殖场(户)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转移,并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一旦疫情确诊,立即配合市相关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决定,并根据不同区域制定相应的防控、扑杀、封锁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开展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二)后勤保障。街道财政所适度列支相关资金,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保障和物资供应等工作,确保疫情预防所需相关资金款项能够优先拨付。
(三)宣传教育。加强培训指导,重点加强病例发现、识别、报告、监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培训工作。加强防疫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普及“非洲猪瘟”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