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字〔2022〕17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救援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通辽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霍林郭勒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单连衡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局长,
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海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 楠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 员:夏志明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景坤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袁 林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双 龙 市应急局局长
周国海 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
刘汉发 市教体局局长
冯宝军 市科技局局长
李 敏 市工信局局长
傅 华 市公安局政委
束继英 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战俊林 市司法局局长
赵永生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王景芳 市人社局局长
孟凡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富强 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王 跃 市交通局局长
王力国 市水务局局长
张春光 市农牧局局长
宝红然 市文旅局局长
赵晓英 市卫健委主任
刘 军 市退役军人服务局局长
呼日勒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范晓丽 市商务局局长
刘 纲 市能源局局长
李冰冰 团市委书记
肖玉英 市供销社主任
陈卫国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松涛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
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胡元海 霍林郭勒火车站站长
韩振山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
二、其它事项
(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关楠同志兼任,负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霍林郭勒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