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台街道党工委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受市委的直接领导,行使市委赋予的权力,领导本辖区党的建设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辖区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二、领导街道所属各支部,负责抓好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
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建设;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考察、培养、推荐干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六、负责辖区内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关系,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八、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九、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