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科技局决定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促进我是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三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三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真实公正原则。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结果公正公平,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
(三)注重实效原则。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模式
着力整合优化公开资源,丰富创新公开载体,健全“一号、一群、一栏”“三位一体”多元公开体系。
一号:霍林郭勒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
一群:霍林郭勒市科技局微信群
一栏:公开栏
四、公开内容
凡是党务、政务工作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参考清单如下: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l)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固定公开)
(2)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定期公开)
(3)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即时公开)
(4)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固定/定期公开)
2.思想建设情况
(1)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公开)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定等情况(定期公开)
(3)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定期公开)
(4)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定期/即时公开)
3.组织管理情况
(l)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人员分工及主要职责情况;(固定公开)
(2)党员发展情况;(固定公开)
(3)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固定公开)
(4)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公开)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l)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固定公开)
(2)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定期公开)
(3)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固定公开)
(4)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情况。(定期公开)
5.干部人事工作情况
(l)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情况;(即时公开)
(2)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情况;(即时公开)
(3)干部职工评优、职称评定情况;(即时公开)
(4)职工干部考勤考核情况。(即时公开)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定期公开)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公开)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盟、县相关配套规定情况、“四风”治理及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定期公开)
(4)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定期公开)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即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
1.本部门的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固定/定期公开)
2.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和县的有关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定期公开)
3.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服务承诺等事项;(固定公开)
4.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结果;(固定公开)
5.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结果;(固定公开)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固定公开)
7.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即时公开)
8.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即时公开)
9.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固定公开)
10.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定期公开)
11.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公开)
12.城乡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工程审批管理情况;(定期公开)
13.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要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
14.“放、管、服”工作情况;(固定公开)
15.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处理方法;(固定公开)
16.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本部门的热点、焦点等情况;(即时公开)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即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科技局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公开。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六、公开时限
按照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固定、定期、即时。常规性工作固定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
1.固定公开。固定公开内容为组织设置、班子分工任期目标,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总结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年或半年一公开。每年1月底前或6月底更新年度固定公开内容。
2.定期公开。定期公开内容为已经确定实施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各种惠农惠牧资金分配、财物报表、政务完成情况。每月5日前更新上月“三公开”内容,每季度结束5日内更新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3.即时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为一些临时作出的重大决策或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由于此类内容的不确定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对重大决策要在结果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重大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该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
七、实施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科技局局长冯宝军任组长的“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三务”公开办公室,按分工推进工作。
2.传导工作压力。要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压实责任,确保“三务”公开工作层层有人管、项项有人抓、时时有人监督,形成常态。
(二)强化举措,加强培训
1.完善实施方案。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三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使“三务”公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管理意识,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