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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之花 开满霍林郭勒
上传时间:2022-05-12 16:57     访问人数:25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近年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总揽,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途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部署,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统筹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奏响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最强音。

霍林郭勒市2020年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先后涌现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模范个人2名,自治区级模范集体3个、先进个人2名,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通辽市级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4名,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6名,本市级模范集体30个、先进个人60名,示范单位30个。荣获2021年度通辽市民委系统信息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2022年已上报推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待验收审批;年内积极打造推荐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投入10万元,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谊滨社区打造霍林郭勒市民族团结展厅,将成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学习交流、实践创新、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霍林郭勒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全面提升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