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和台账化记责工作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确保责任层层加压、逐级落实。
一、清单明责,履职尽责有计划。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台账,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履职要点,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汇报、分析调研、监督检查等4大类,建立内容清晰明确、共性个性结合的责任清单。与此同时,将全程纪实工作向各支部延伸,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到位,工作层层落实。
二、台账记责,工作落实有痕迹。强化日常工作留痕管理,督促党工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要求责任主体在抓好责任落实的同时,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纪实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提供会议记录、现场照片、讲话提纲等相关资料,做到履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严肃问责,失责必问有追究。将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市纪检监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台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实时提醒有监督。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全程纪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