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妇联八项措施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上传时间:2018-11-06 14:46     访问人数:79    

自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市妇联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安排,以提高市民文明为目标,以家庭文明创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妇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市妇联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妇联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城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做到领导、组织、人员、措施四到位。

三是注重宣传营氛围。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将新媒体平台与传统方式有效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QQ群发布“霍林郭勒市妇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等形式,开展“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暨“寻找舌尖上的姐妹”活动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最美妈妈”表彰等活动,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版等载体,使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岗前培训打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广大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营造文明礼让、人车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引导广大市民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举办“礼让斑马线 巾帼先行”志愿者岗前培训班,为50余名巾帼志愿者进行培训,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引导市民参与交通要做到文明礼让,并发出倡议,号召更多的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

五是立足家庭做文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注重用公民道德教育家庭、用科学知识陶冶家庭、用文明风尚引领家庭、用贴心服务温暖家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市寻找本市级“最美家庭”10 户、通辽市级“最美家庭”、“文明家庭”4户。举办“擦亮心灵的太阳 走进精彩的生活”家庭教育讲座、 禁毒知识宣传活动。结合“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解民忧”活动,依托全市各级“妇女之家”开展“话我家·说变化·谈梦想”女性恳谈会活动8场次,参与妇女230余人。广泛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勤劳媳妇·致富农家”光荣户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挂牌示范户30户,“脱贫之星”2户、“好公婆•好媳妇•好邻居”4户、“星级文明户”10户、“文明家庭”2户。

六是文化活动促文明。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举办“新时代、新征程”第三届“国汇财富杯”秧歌汇演、“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等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是志愿服务优环境。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动员她们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环境整治、文明劝导、捡拾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积极参与到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八是抓好维权夯基础。把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作为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民政部门联合以霍市婚姻登记处为依托,挂牌成立“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与街道、社区联合设立“亲情驿站”品牌调解室,打造了集法律咨询与心理咨询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平台。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妇联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在充实完善原有5个自治区级、通辽市级婚姻家庭调解室基础上,新建1个通辽市级婚姻家庭调解室。建立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志愿者队伍。利用“3.8”、“6.24”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妇女维权、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的维权服务。目前,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108件,提供免费法律、心理咨询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