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台街道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为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加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制定本制度:
1、主题党日活动应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七一”前后组织至少一次。
2、主题党日活动以参加有特殊政治意义的纪念活动和参观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对党员进思想政治教育,开阔党员思路,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3、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然后由支委会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讨论确定。
4、在主题党日活动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向党员通知活动内容和安排,力求活动卓有成效,注重实效。
5、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对无故缺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根据具体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可以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参加,如有必要,也可请群众参加。
7、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由宣传委员主要负责,组织者要做到周到细致,党员要认真对待,服从安排,并做好学习记录。
8、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心得体会,要及时安排交流讨论,巩固和扩大活动的成果。
9、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和参加交流讨论的情况,将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内容。
10、要及时总结主题党日活动的经验,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