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热报装接热业务服务指南
一、服务项目名称
供热报装接热业务。
二、服务内容
已建成和未开工新建的建筑物供热报装接热。
三、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
四、申请受理条件
提供完整申请资料,符合法定形式,供热设施具备送热条件。办理报装接热业务建议每年9月10日前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材料原件复印扫描后退回)
报装业务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办理
1.供热报装申请表(霍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房屋产权人身份证;
3.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注: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如果能从政务审批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用户可不提供。
(二)单位申请办理
1.供热报装申请表(霍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如果能从政务审批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用户可不提供。
接热业务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办理
1.送热申请项目的供热设施竣工图;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供热二次网竣工验收报告。
(二)单位申请办理
1.送热申请项目的供热设施竣工图;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供热二次网竣工验收报告。
注:送热申请项目的供热设施网竣工图、供热二次网竣工验收报告等如果能从政务审批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用户可不提供。
六、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1.通辽市物价局《关于霍林郭勒市城区供热价格的批复》(通价商字[2011]22号)
收费标准:居民用户供热价格每平方米每月4.44元;商业用户供热价格每平方米每月6.00元;其它用户供热价格每平方米每月7.14元。
2.通辽市物价局《关于霍林郭勒市双兴水暖公司和旺达公司供热价格的批复》(通价商字[2003]60号)
收费标准:公用超高建筑4米以上,每超过0.1米价格提高2%。
八、业务办理地点
霍林郭勒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政公共服务综合窗口。
九、窗口电话
0475-7926899。
十、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475-7823888。
附 件:
1.申请资料说明
2.报装接热业务办理流程
3.供热报装审批告知书
4.供热送热通知书
附件1:
申请资料说明
一、供热报装申请表的填写内容:
1、个人申请办理供热报装申请表包括:房屋位置、房屋建筑面积、用热面积、计划用热时间、房屋产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单位申请办理供热报装申请表包括:项目位置、规划建筑面积、用热面积、计划用热时间、申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供热报装个人申请报装的申请表由房屋产权人签字确认,单位申请报装的申请表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
三、新建建筑供热报装,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应提供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购房合同应为房产部门备案合同。
五、申请材料提供的原件,经窗口受理人员核验,扫描复印后退回申请人。
附件2:
附件3:
霍林郭勒市供热报装审批告知书
用户:
你单位向霍林郭勒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供热报装申请已收悉,经我公司审查后,我公司同意你单位的供热报装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供热管网接入精确位置:
2.供热管网及换热站供热参数、建设标准:
为保障正常供热质量,请按照供热企业提供的供热参数和建设标准,进行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各项供热设施的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为保障正常送热,请按照要求及时向财政或供热企业缴纳各项费用。
特此告知。
告知书领取人:
年 月 日
供热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霍林郭勒市接入送热通知书
申请用户:
你单位向霍林郭勒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接入送热申请已收悉,经我公司审查后,我公司同意你单位送热申请,我公司将于 年 月 日 时开栓送热,请你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通知书领取人:
年 月 日
供热企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