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霍林郭勒市科技局发展党员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7 09:53     访问人数:127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要对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对达到要求、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要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工作,及时把其吸收到党内来。

    三、加强对科技局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并安排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负责对他们进行培养和考察,重点是帮助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五、坚持公示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都要进行公示,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具体明确党组织、培养联系人、考察人、组织员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