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了让更多群众认识湿地、了解湿地,增强公众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宣传本市湿地生态建设成效,7月4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保护湿地”的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民警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的方式,现场为群众讲解湿地保护基本知识,让群众了解“什么是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湿地的功能及作用”、“破坏湿地会造成什么后果,并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知识。近距离、面对面向人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单200余份,悬挂横幅2条,出动车辆2辆,人员8人。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湿地的多功能效益以及重要的生态价值的了解,提升湿地保护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自觉性,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护法的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的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