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7 09:59     访问人数:123    

为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管好、用好部门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二、按照会计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如实进行会计核算。

三、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数据,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情况。

四、加强财务支票和印章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五、财务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党支部汇报,一般每个季度汇报一次,半年、年终作出财务报表送党支部成员阅视。

六、会计、出纳必须坚持会计制度,建立各种帐簿,各项帐务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单据,不报手续不清、票据时间、内容、事发地方不明的票据。

七、任何报帐事宜,由财务审核报销标准,办公室主任核实后,领导签字报销。出差人员回机关后五日内应办清手续。原则上不拖欠公款,如有拖欠,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结清。

    八、办公用品要励行节约,防止浪费。所需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制定计划,经局长审核批准,方能购买。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建立领物登记册,先登记后领物。

九、各项经费,需由本局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另设帐户,便于配合财政改革口

十、本局各项收费,需由财务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一、医药费按照公费医疗办公室和医保中心规定执行。

十二、请公休假、病假、事假报销差旅费或奖()工资,凭局办公室通知办理。

十三、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教[2008]29号《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十四、出差人员的伙食、住宿补助标准:

(一)出差人员的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按市有关规定发放。

(二)凡是到外地等开会、学习、考察回来报销必须附开会学习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