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届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召开
上传时间:2022-07-11 09:22     访问人数:76    

八届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召开

 

7月8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明国主持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和第一轮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研究调整完善市委巡察工作组长(副组长)库和人才库工作事宜,传达通辽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相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田立志同志,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及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各巡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各巡察组分别向领导小组汇报了本轮巡察情况,巡察办向领导小组汇报上一轮巡察6个部门党组织整改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原则上同意各巡察组和巡察办报告内容,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共性问题、重点问题和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本轮对审计局等10个部门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各巡察组能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重点内容开展监督。同时,能够认真落实通辽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联动巡察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查找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本轮巡察取得了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工作在注重发现问题的同时,更要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针对本轮巡察发现问题,要按照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完善巡察报告,尽快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提交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针对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深巡察整改、做实成果运用,切实体现巡察权威和震慑作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市委巡察工作组长(副组长)库和人才库人选工作的通知》,并对落实通辽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